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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不讓人們跌落流浪,我們需要更完善的社會救助法 】

已更新:2023年10月2日



如果有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,讓掉落的人們能夠即時獲得妥善協助,或許很多人都可以不用成為無家者了。 這是芒草心那麼努力推動修法的原因。

多數無家者可能曾經歷家庭關係斷裂、身心狀態難以負擔穩定工作,處於生活中有重重困難的狀態,即便如此,因為社會救助系統過於嚴苛的條件,這之中也僅有5%順利取得低收身份與福利補助。 針對現行法規的不合宜,芒草心與聯盟夥伴在5/15的衛環委員會公聽會之中提出幾項觀點,也聆聽在場的委員、學者提出的建言- #急難救助不是回應貧困的永續解方 急難救助限制需短期內有急難事實才得以申請,對貧困者而言,一時的補助無法紓解長期生活困境,在貧窮線邊緣的人乃至即將無家的人,國家應從殘補式的施恩,轉為思考國民適足生活保障的需求。

#家戶所得共同列計磨耗社政及司法行政能量 立法委員 洪申翰 Sun-Han蔡培慧 慧做事真實在 與台大社工系鄭麗珍老師指出,目前的社救體系將家庭做為個人最後救濟防線是不切實際的作法,現今社會有許多家庭關係斷裂者,實際上的家庭是無法善盡親屬責任的。更因目前申請福利皆須考量家戶共同收入,可排除列計家戶收入的的539條款須由公部門社工負擔裁量責任,也讓許多公部門社工仍不敢執行適用,反倒造成許多困擾。

#虛擬收入的設計忽視貧困者非典型就業的現況 非典型工作者在無家者、貧困者間相當普遍,年齡、學歷、身體狀況等種種因素,讓貧困者難以負擔與取得全職工作機會,但在虛擬收入的設定下假設了所有人都能取得同樣水平薪資,忽略貧困者生活中的困境。王婉諭 委員也提出虛擬收入的設定不合理,應考量客觀事實來保障無法充分就業者。

#福利申請綁定戶籍地阻礙 許多租屋處拒絕租客遷入戶籍,而現行福利申請綁定戶籍地的規定,讓許多人因此無法取得福利身份。無家者在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特殊性,是中央主管機關應思考如何整合協調,減少縣市分工的斷裂,或如 范雲 FAN, Yun 委員提出的,應正視無家者的需求,設置無家者專章或專法。

貧窮者是被社會排除的一群人,而無家者深陷這個困境之中。 上述不僅是無家者面臨的困境,在社會救助法聯盟中的夥伴單位: 人生百味 ​ 、 台灣社區實踐協會興隆會所 等夥伴各自服務對象也都面臨相同難題。 這不僅是一兩件個案,是許多經濟弱勢者與社福組織共同面臨的困境,過於嚴密防弊的排除條件,設下種種限制阻撓許多有迫切需求者的福利資格,讓需要適當協助的人們一步步被社會救助體系漏接,一層層的掉落,最終來到街頭。 若能在這些地方修正,讓有資源需求者在適當時間就取得補助,阻止身心狀況變差與避免提早退化,避免需投入更多社福資源來救助。 請與芒草心及社會救助發修法聯盟夥伴共同關注相關議題,讓社會救助法議題能有更多討論與關注,也期待衛福部儘早提出研議後的修法版本,照顧更多資源需求者! #社會救助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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